关于通过国家科技进步考核并争创国家科技进步县的报告县委、县政府: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精神,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科教XX县区”战略,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全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县科技工作无论在质和量上都取得了新突破,实现了新跨越
自2001年以来,国家科技部每二年对全国各县(市、区)级行政区进行一次科技进步考核,在通过考核的县(市、区)中,选择科技工作成绩突出、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作用较大、考核成绩优秀的县(市、区)命名为“国家科技进步县”,并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
省对市级进行考核,二年一次
市级对所属县区于每年年底进行科技进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市、区)目标责任制绩效成绩,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我市的兰山、罗庄、河东三区以及沂水、郯城二县,已于2003年和2005年,分别被国家科技部命名为“国家科技进步县”
国家(省)对县(市、区)的科技进步考核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基本情况指标27项;定性指标10项(人工打分),主要内容是科技进步工作领导与管理情况;定量指标21项(计算机打分)主要内容是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科技发展情况
在所有指标中,一票否决指标有三项:一是党委和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情况;二是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职能履行情况;三是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
考核以听、看、查为主,具体查看每项指标的真实附件,得出定性指标分;定量指标分由计算机统计第1页共3页得出
定性指标分和定量指标分相加后,由计算机统计得出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加权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