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耗材配送保障能力及售后服务情况说明(通用 4 篇) 第 1 篇: 医疗耗材配送保障能力及售后服务情况说明 2024 年上半年,太和县医保局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扎实推动我县多家医疗机构骗保问题专项整改,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加强管理服务为抓手,积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确保了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动。现将 2024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 年上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强化监管,严厉查处医药机构骗保行为 1、加大对医疗机构骗保行为的查处。截至目前媒体报道的 4 家涉事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北区、东方医院、和美医院、普济中医院)2024 年度涉嫌欺诈骗保病历 420 份已移交公安机关,涉及骗保金额万元,一般违规金额万元,合计万元,已追回万元,剩余万元已移送法院起诉。已解除四家涉事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结算关系,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各罚款 5000 元;对 14 名涉事医生分别作出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取消医保医师协议资格的处罚。市委核查太和县 2024 年 4 月份以来涉嫌欺诈骗保病历经公安调查后,核实 3757 例,金额万,涉及 9 家医院(第五人民医院、东方医院、普济中医院、和美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康明医院、爱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开发区利民医院)。市医保局认定一般违规金额万。拟对涉嫌欺诈骗保的给予 5 倍罚款,一般违规追回资金的处罚。 根据市委核查组反馈意见,拟对两家医院(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依法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并吊销执业资格;目前五院已解除。拟对三家医院(爱民医院、康明眼科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 1 年。对涉嫌骗保的 63 名医师(其中,8 人未签署医保医师协议)视情节给予扣分或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 截至 2024 年 5 月 18 日,公安机关已对 9 家医院(第五人民医院、东方医院、普济中医院、和美医院、大庙镇康太医院、康明医院、爱民医院、天成眼科医院、开发区利民医院)立案调查,扣押冻结涉案资金万元,实行强制措施 58 人,其中已移送审查起诉 43 人。县纪委监委对骗保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留置 5 人、药商 1人,其中 4 人已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2、开展县内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整治 2024 年 3 月——4 月,联合市监局组成 5 个联合检查组,对县域内 161 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全覆盖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