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薪酬制度建议 为了保障协会工作人员薪资待遇,促进协会工作,健康稳定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同时结合太原市和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工资构成及制定原则1、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2、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酬劳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岗位成为发放工资的唯一或主要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3、全勤奖:是公司鼓舞员工出勤的一种福利,在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情况下,当月内上班应出勤天数全满。4、餐补:是 用餐补贴 的缩写,属于公司福利的一种表现形式。5、话补:是 通话费用补贴的缩写,属于公司福利的一种表现形式。6、交通费:是为了解决员工日常办公、上下班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简化报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缓解车辆安排压力所给与员工的补助。7、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二、薪酬标准规定1、所有员工的基本工资均为 1600 元。2、岗位工资:会长 3400 元、秘书长 2400 元、主任级 1400 元、科员级 400 元。3、全勤奖:每月 100 元。4、餐补:每工作日 5 元。5、话补:会长 150 元/月、秘书长 150 元/月、主任级 100 元/月、科员级 50/月。6、交通费:会长 150 元/月、秘书长 150 元/月、主任级 100 元/月、科员级 50/月。7、工龄工资:每工作满一年加 100 元,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