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乌东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党的 xx 大精神为指导,街道和社区共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 53 起,调解 53 起,受理率达100%。民间纠纷调处率达 100%,调处成功 52 起,成功率达98%以上,无一人重新犯罪、无民转刑案件、无一人进京上访。 一、强化领导,完善组织建设。 根据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充实街道调委会,健全了社区调解组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懂法律、有政策水平有工作能力的同志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对 11 名人民调解员充实调整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制定培训学习计划,把每星期二下午作为培训的时间,雷打不动;开展岗位练兵,要求每个调解员一月一篇调解卷宗。使他们都能迅速了解社情,串百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常常性的开展业务沟通,法律规范人民调解程序和工作记录,制订了较为完善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坚持基层调解“一把手”负责制,做到“哪里有人群,哪有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就做到哪里”,确保调解工作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抓早,抓小,抓苗头,以确保小纠纷不出楼栋、大纠纷不出社区,疑难纠纷不出街道,在各个居民小区设立调解小组,调解小组里设调解信息员形成了“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的四级调解网络。促进了社区稳定和谐进展。 街道工委、办事处常常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街道“创安维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明确了街道“一把手”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司法所长具体抓的机制,形成了: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解决的时限,有督促检查的“四有”机制强有力的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性运转。 二、抓发挥人才优势和调解网络的”两个优势”。 第一是发挥人才优势,在各社区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基础上,积极整合地区内调解人才资源参加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注重吸纳地区内离退休的老法官、老干部、老党员等“三老”人员作为志愿者,发挥他们懂法律、威望高、情况熟、素养好、群众信任的优势,从而使很多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二是发挥网络优势。通过人民调解为主的四级网络的联调联动,一方面可以立即查清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及当事人,分析出矛盾纠纷的成因,事态情况及影响,另一方面矛盾发生地的“网络”首先获得信息,反映事件准确、及时,便于纠纷的迅速排解。 三、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