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仔细抓好今冬明春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公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制造电[2024]32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0 月份以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事故也呈多发势头。特别是当前已进入冬季,再加上接近年底,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而无视平安生产;同时,冬季雪多路滑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烟花爆竹、消防等领域的平安管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为加强平安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抓好今冬明春平安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狠抓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等措施的落实 深化贯彻国务院第 81 次常务会议精神,以瓦斯监控系统联网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为重点,加快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进度。今年年底之前,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的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实现集团公司〔矿务局〕内部瓦斯监控系统联网,瓦斯灾害严重的产煤县必须实现县域联网。要仔细做好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严防核定工作走过场,坚决制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要针对冬春季节煤矿井下空气枯燥等情况,切实加强瓦斯治理和防尘工作,消除火源、燃烧爆炸源,防止瓦斯煤尘事故发生。 各产煤省〔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制造电〔2024〕21 号〕要求,明确责任、任务和进度,确保按期完成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要确定年内应关闭矿井数量目标,并落实到市〔地〕、县〔市〕、乡〔镇〕和煤矿。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向停产整顿煤矿派驻平安监督员,督促落实停产整顿措施,确保实现矿井关闭目标,防止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矿井非法生产。对根底条件差、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以及明停暗采、假整顿真生产的煤矿,要依法立即关闭;逾期没有提出整顿验收申请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一律依法关闭;并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对技术改造、改扩建、新建和资源整合矿井进行检查复核,凡工程工程及设计未经审批、未履行“三同时〞审核手续、擅自违法施工或不具备平安施工条件的,必须坚决整顿或依法关闭,防止借“技术改造〞、“改扩建〞、“资源整合〞之名,拖延或躲避关闭。 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不移地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清理、处理工作,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