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模板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地址及设施、设备情况1
租赁房屋地址:
面积 平方米
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① 门窗情况:② 地面及墙壁装修情况:③ 水电设施情况及其他上述房屋属甲方所有(或甲方依法使用,有权出租),甲方将其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保证金、有关税费及发票开具事宜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交清/按年支付/按季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支付时间为
乙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每年向甲方交付设施设备等的使用保证金 元
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甲方经验收确认房屋无毁损等情形且乙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或毁损费用
水电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租金的税收由甲方缴纳
甲方于 向乙方开具相关发票
四、交付房屋期限乙方交付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甲方于 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租赁期限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
五、甲方义务1
实行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租赁形式
租赁期内乙方应注意租赁物的瑕疵,如发现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等应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若因发现不及时造成房屋及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损失,由乙方负责
房屋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除,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甲方不另行给乙方安排房屋,合同自行终止
六、乙方义务1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依约及时交付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
租赁期间,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