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工程名称: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合同条款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发展经济,互相促进,共同合作的精神和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租地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租赁物:甲方将位于 土地,面积: 亩,出租给乙方使用(后附详细平面图),乙方作为 。土地现状: 。甲方应提供能证明土地所属权的相关证件供乙方核查。甲方保证所出租土地,没有设置权利负担,否则,由此所导致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第二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物的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需要,本协议根据工程需要无条件自动延续或减期,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租地。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按照 元/亩·年,共 亩,合计 元/年。租赁押金 元。甲方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称: ,开户行: 。租金不含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不含税租金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3.2 租赁期内,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在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将第一年租金 元一次性支付。每次付款前,经甲方审核确认后 3 日内,乙方提供与当期甲方确认量等额的按合同约定税率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原件及抵扣联电子版扫描件。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保证信息完整、内容规范,备注栏按甲方给定信息备注清楚,否则退回重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已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废或者红冲;每出现一张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作废或者红冲发票,按照 1000 元/张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从当期付款中扣除,并在结算中扣除;同时乙方承担因擅自作废给甲方造成的所有责任及损失。甲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且经验证合法有效后付款。在下一年度,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租金。3.3 为确保乙方在租赁土地结束后能够及时将土地复原,在甲方与乙方订立合同后,随第一年租金交纳甲方土地复原押金 万元,甲方需开具相应收据。待乙方租期结束将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土地还原交付甲方后一周内,甲方无偿将此押金退还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及扣押此押金,否则,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3.4 乙方将按照当年的租金,以年为单位进行租金计算,租期不足一年的,租赁费按(年租金/365)*天数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