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停车场地坪及交通设施施工合同 发包人:宁都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赣州新明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邀请招标,确定乙方为 华都豪庭 地下室停车场地坪及交通设施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和双方协商,达成下列条款: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华都豪庭工程地点:凌云大道工程内容: 华都豪庭 地下室停车位、通道、斜坡道的地坪及设计图上相关交通设施。工程量详见设计图纸和清单。第二条 承包范围具体工程承包范围详见:赣州新明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 华都豪庭 地下室停车场设计文件》、《 华都豪庭 地下停车场交通设施工程量》及甲方所下发的设计变更中所有工程内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部分材料由甲方提供。第三条 合同价款1、采纳固定含税综合单价方式(附清单)。2、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 )。乙方投标报价总价为: (大写金额)。3、综合单价1)乙方投标报价中含税综合单价系乙方经综合各种因素慎重考虑后的报价,具体单价综合分析详见乙方投标书,采纳含税综合单价报价,为完成合同工程内容的价格。这些单价不随政府的任何调价文件而调整,包含了为完成本工程所要发生的所有费用。(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材料长短运输、成品保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费用定额中规定的其他费用(如工程配合费、远地工程施工增加费、措施项目费用、赶工措施费、提前竣工奖),以及验收等一切费用。2)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电子档)等资料,充分考虑了工程项目特点、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材料市场价格可能上涨或下降等因素,自主确定工程的计价取费,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施工中属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费用不作调整。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下列服务和设施:施工用水(电)接驳口、工程资料归档、仓库,施工场地清理、土建施工垃圾外运、施工用水用电费用。4、工程计量 所有工程量须经甲方代表现场计量并签字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5、结算调整: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下浮6%。①经设计单位发出并经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②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