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工委)、总支、支部:为了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组厅发[20XX]6号)和市委办公室转发的《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XX]22号),现就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主要对村级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支部定级;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坚持规范易行,合理确定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不宜太细太繁琐,保证分类定级推进有序、操作简单
二、主要指标按照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工作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综合考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确定“党组织带头人、1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分类定级指标
具体实施中,可结合各领域各行业基层党组织的特点,对七项指标进一步细化
三、分类定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可区别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分类进行,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分类定级按百分制评分的方式进行,分别赋予七项指标分值,总分100分,90分以上为“好”,80-89第1页共3页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四、组织实施1
认真调查摸底
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基础,也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利抓手
各乡镇党委XX县区直各党委(工委)要作出专门安排,组织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