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净化社会风气,推动平安新余建设,自1月份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育德,有伞打伞,无伞强基”的工作要求,以高压严打态势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工作卓有成效。“通过几个月的集中打击,全市发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近20%,特别是街面犯罪大大减少。”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兼扫黑大队大队长刘兵芽如是说。广辟渠道寻线索为了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我市公安机关主动作为,广辟线索渠道,寻找目标。组织专业民警对全市每天的发案情况进行研判,并对我市近三年的涉恶类案件进行梳理、串并。建立高危人员数据库,把我市历年来打击处理的涉黑涉恶人员建立高危数据库,对重点人员列入管控对象。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民警深入看守所各监区,对在押人员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民警全面走访每一名在押人员,给他们发放《致在押人员的一封信》,耐心讲解党和国家的立功政策,鼓励在押人员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争取立功减刑,同时告知对检举揭发或提供相关线索的个人予以保密,对报复行为将依法从严打击,以解决在押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对外公布了18种黑恶犯罪形式、举报电话和奖励情况,设立了扫黑除恶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踊跃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组织学习提素质为了提高民警的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我市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措施组织民警学习。邀请市局法制支队的法制专家对《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行专业讲解,并和扫黑队民警进行分析讨论,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法律支撑。举办扫黑除恶业务知识专题讲座,邀请办理涉黑案件经验丰富的民警进行经验交流,进一步提升民警办理涉黑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组织扫黑专业队民警到法院旁听庭审,通过观看每一份证据的展示,控辩双方的辩论,提高民警公正执法的意识,强化民警依法取证的能力,为今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积累丰厚经验。净化源头建机制我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坚持边打边建的原则,既强化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抓紧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目前已建立了“派出所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排查制度”“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制度”“涉黑涉恶村两委成员预警研判制度”“涉黑涉恶有奖举报制度”“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制度”等,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涉黑涉恶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同时,还对工作制度和督导制度进行创新,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工作纪律,规范队伍建设,做到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又深挖保护伞。“接下来,我们会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严打态势,从统一思想认识、发动群众、强化保障措施、完善部门协同机制等方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