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摇篮结构安全探析 一、婴儿摇篮结构安全评价标准现状 人们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不断提高和重视儿童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然而,在欧盟和美国对中国儿童用品召回和风险预警的统计中,有多起因小零件或包装导致的噎塞和窒息、缝隙或间距不当导致被卡夹损害、稳定性缺乏或结构完好性不良导致压伤、摔伤等事件。这些因为结构性安全失效造成的事件令我国儿童用品产业的现状不容乐观。虽然,我国目前已有了 QB2453.1-1999《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第 1 部分:安全要求》、GB29281-2024《游戏围栏及类似用途童床的安全要求》以及相应的检测标准,但还没有内部长度不大于900mm 的摇篮产品标准,也缺乏对该类产品的安全性评价依据。因此,进行婴儿摇篮的安全性能的商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二、婴儿摇篮结构安全性能关键技术商量 我们从材料要求〔包括材料中化学元素的迁移、材料的燃烧性能、纺织品材料的安全要求、甲醛的释放〕、结构安全和标识及使用说明,展开分析婴儿摇篮的主要风险源。材料要求作为包括婴儿摇篮在内的儿童用品共性,可以参考 GB6675-2024《国家玩具安全技术法律规范》、GB18584-202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401-2024《纺织品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和 GB5296.5-2024《消费品使用说明玩具使用说明》等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建立安全技术要求的依据。因此,结构安全作为婴儿摇篮的特性,成为婴儿摇篮安全性能商量的技术关键。 1.婴儿摇篮的产品范围和可触及区域 作为建立婴儿摇篮结构安全技术要求的依据,首先需确定婴儿摇篮的适用范围和可触及区域,以此来评价婴儿可能受到的损害。①适用范围。根据产品特定的消费群体和使用功能,婴儿摇篮定义为供小于 5 个月的婴儿或未能坐起、跪起、爬起的婴儿使用的,其底铺面的内部长度不大于 900mm,可摇摆、自身可到达平衡、人力驱动的婴儿卧具。通常有带轮子的底座,或可摇摆的底座,或任何相对于固定的底座可摇摆的结构。②可触及区域。可触及区域是儿童用品测试的基础,可触及的本意是指不同年龄段儿童身体的任何部位能否触及儿童用品的任何部位,而儿童身体任何部位以手指的触及范围最大。因此,以儿童模拟手指进行可触及测试。通常认为,不行触及的玩具部件不存在安全隐患。在相关国际标准中,未具体明确可触及区域。为使各检测机构和生产者在使用标准检测时,对于可触及区域范围的判别统一,需确定可触及区域。考虑婴儿摇篮有手不行从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