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代理合同优选 2 篇 学校招生代理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加强 20_年招生的宣传力度,特委托乙方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甲方规定的宣传内容、办法及双方约定的招生宣传地点如实对外宣传招生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招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相关区域的招生市场指导,根据乙方完成的招生业绩给予提成
甲方有对本校招生宣传、咨询、录用的最终解释权
甲方提供招生简章,报名表以及招生工作证等,方便乙方开展招生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所招学生到校注册报名情况,在 20_年 10 月15 号以前给乙方结算招生提成,如遇特别情况,甲方应该提前告知乙方
甲方根据乙方招生宣传所录用的新生人数付给乙方一定的劳务费标准具体如下: 1——29 人每人 600 元 30——49 人每人 700 元 50 人以上每人 800 元 6
甲方应在乙方所招学生报名的当天结算招生费的四分之一,剩余费用根据协议第四条执行
(学费未缴清的学生除外) 7
甲方负责招生资料印刷费,拨打上交名单电话费,学生接待费等,乙方只负责所发通知书费用
甲方需保障乙方的付出能得到该得的回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乙方的招生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乙方的经济损失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执行甲方的招生政策,遵从甲方的招生规定,按招生简章如实宣传,在招生期间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名誉的行为
乙方外出招生的差旅费、宣传费以及其他费用自理
及时向甲方提供新生报名登记表,及时提供新生入学通知书的邮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乙方在招生期间不得欺骗学生,或者诱导学生就读本校,需如实告知学生学院的办学情况和办学性质
为了避开其他招生团队的不正当竞争,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