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法律服务合同 5 篇有用法律服务合同 1 委托人有限公司因事项,于年月日起,委托受托人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参加处理 二、服务律师: 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_×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四、相关费用 1、法律服务费: ①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元) ②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2、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年月日有用法律服务合同 2 委 托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受 托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经营、管理及其他业务 的需要,就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事宜与乙方进行了沟通、沟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法律顾问关系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聘请并承诺以乙方团队的力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 二、 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 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1) 法律咨询服务:即对甲方提出的与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有关的法律事务咨询进行口头、书面解答或当面沟通、沟通。 (2) 法律文件审查、拟订等服务:即对甲方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合同、协议、章程、声明、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备忘录、纪要等法律文件提供审查、修改、拟订等法律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口头或书面的审查意见、法律分析意见、律师函等。 (3) 法律培训服务:即根据甲方要求,以法律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为甲方人员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4) 其他日常法律服务:即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他日常法律服务。对于日常法律顾问服务,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 2、 重大业务的专项法律服务 对甲方发生的并购重组、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