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一、工期承诺1、工期承诺本工程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工期要求,工期 180 日历天
2、违约责任工程工期每逾期 1 天完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伍万 元(¥:50000
00 元),以逾期天数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达到 15 天的 , 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如发包人决定解除合同的,我公司应当在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退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强制清场
我公司已完成的工程量按照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价款的80% 结算,剩余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 还须赔偿损失;如发包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每逾期一天,我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3%/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二、工期保证措施我公司在保证工期方面建立人、财、机相互对应的保障体系
(一)组织措施(人的保障措施)我公司充分认识到本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期的紧迫性,为此必须组建具有丰富现场管理经验的、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
在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精心安排
提倡前道工序为后道工序服务、与其它分包互相协调的思想,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用下列措施来保证投标工期的实现
1、劳动力的投入是保证工期的关键,因此当本工程的工作面一旦形成,立即按序调集劳动力,并按总进度的控制,做好后备劳动力的调集工作
在施工高峰时,视具体情况统一调度机械设备与劳动力
2、用施工进度的三级动态管理来保证工期进度的措施
由公司制定一级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控制计划表)、项目经理部编制二级进度计划(旬工作计划)、各专业施工队组编制三级进度计划(各分部项工程每周进度计划)
三个计划要求总体衔接、稳定平衡,通过信息反馈,对计划实施的全过程作有效的动态控制
月计划和周计划的编制,必须具体、详细,具有实际性和可操作性
3、项目经理部每旬召开一次施工现场会议(邀请业主、监理单位等参加),每周召开一次现场工作协调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