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商城开放平台供应商合作运营协议(LBP 版)甲方: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拥有巨大的优质消费者资源,且甲方的是全国最大的有着巨大购买力的 B2C 网上销售平台,本着共同发展、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就乙方商品在网上销售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定义LBP(LogisticByPOP)是指乙方利用甲方资源和服务(除仓储服务)完成产品的销售、货款支付、配送(或自提)等一系列销售或售后流程的经营模式(以下简称 LBP 模式)
甲方是指以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京东商城,本协议及附件中除非另有所指,京东商城包含了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具体公司名单以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上盖章的公司为准,乙方同意京东商城所有公司共同履行本协议,每个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由京东商城根据区域及业务范围内部划分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京东商城所有公司的授权人,有权代表京东商城所有公司处理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如签订、修改、终止本合作协议、负责财务对账、收取费用、向乙方下达指令、向乙方发出通知、发布规则、接收乙方通知等)
2在 LBP 模式下,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资源和服务:1)前端网站:提供前端网站
2)交易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3)物流配送、自提及货到付款服务
详见《配送服务协议》
4)代销商品
乙方将以合同约定的价格提供商品给甲方代为销售
5)开具发票:甲方统一以甲方名义为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商品发票
3双方同意:1)项的服务由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并并直接与乙方结算;同时提供服务业发亜票
2)甲方销售乙方货物的,甲方各所属公司分别按照实际销售数量和约定成本与乙方结算,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成本结算按以下第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