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山西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系统》使用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西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系统的应用,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养护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系统包含山西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及专业项目模块所包含的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养护管理系统数据填报、更新、修正等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四条养护管理系统包含内容(一)基础数据管理模块中桥梁管理、隧道管理、涵洞管理、标志管理、排水防护管理、数据修正管理及系统用户管理数据的填报、核对及更新
(二)常用栏目模块中新闻资讯、新闻图片、高速风采、养护视频、通讯录、管理论文、工作报告、会议文件管理、工作日志、GPS异常情况的填写及审核
(三)养护安全管理模块中规章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的上传及更新(四)运营管理及站区管理模块中道路状况、日常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应急管理、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标志现状管理、材料管理的填写、审核及更新
(五)工程管理模块中数据的填写及更新
(六)车机管理模块中车机档案、维修保养记录、设备运行统计月报表等报表的填写、审核及更新
以上工作内容会根据软件模块的调整而机动性变化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五条路产维护部及路产维护站负责人为养护管理系统责任人;路产维护部及路产维护站应明确专门的养护管理系统管理员,负责督促养护系统的基础数据更新、相关报表填报及审核
系统责任人及系统管理员,详见附表1《养护管理系统责任人划分》,根据岗位调整,及时报路产维护部更新
第六条路产维护部负责养护管理系统的数据汇总填报、审核等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七条路产维护站负责养护管理系统的所辖路段数据填报、审核1更新工作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应熟练掌握系统中操作流程,并督促各类报表填报人员按时、按要求填报
第四章考核管理第九条养护管理系统管理员要按照各类报表上报时限或上级单位文件要求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