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根据教育部、卫生厅《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小饭桌”卫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发【2024】138 号),**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 好 平 抑 食 堂 饭 菜 价 格 维 护 学 校 稳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 * 教 发【2024】233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此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确保零事故发生
2024 年春季学校共有住宿生 16 人,其中男生 8 人,女生 8 人,均长期在学校食堂用餐,另计农忙时节,暴雨时节,部分走读生在学校食堂用餐
学校食堂责任人: ,借用校园内厨房一间,储藏室一间,面积共计 50 平方米,以“小饭桌”的形式为上述学生提供饭食
为落实具体责任,保证饭菜质量,签订以下责任:1、 既是学校食堂的全部责任人,又是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2、室内卫生洁净,物品摆放离地离墙,整齐有序,分类清楚,室内保持通风干燥
生、熟食材均不得露天摆放
3、操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讲究个人卫生
4、饭菜 48 小时留样,不食用甘蓝菜、豆角,不售凉菜凉皮凉面,蔬菜清洗漂净,防止农药残留于菜叶上
5、采购食材索证,建好台账
垃圾及时处理,剩饭剩菜的处理要有登记台账
6、餐具、加工用具、容器要消毒
(学生餐具的消毒,学校提供消毒柜)7、食堂、储藏间内,闲人不得入内
高度警惕高危人员
8、饭菜价格、饭菜质量、饭菜类型与家长当面商定,不得无故随意更改
9、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学校、上级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因食品卫生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食堂从业人员承担
10、责任书时限:签订之日起,2012 年 7 月 10 日止
学校食堂责任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