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2020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力度,进一步巩固全县省级生态县创建成果,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全面提升岚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按照全县城市创建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生态强县”发展战略,按照“群众因生态而富、县域因生态而强、城镇因生态而美”的奋斗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为主线,以强化污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以完善体制机制、培育生态文化为支撑,着力推进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建设,共同建设发展优质、生态优良、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岚皋。二、基本原则(一)资源持续利用原则。提倡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实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二)城与乡统筹发展原则。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农村环境的改善,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环境保护的联动协作和共建共享。(三)生态与惠民双赢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生态建设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惠民工程,突出抓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工程建设与人居环境改善及生态产业的有效融合,让人民群众在生态经济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四)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统一规划,将建设任务分阶段、分部门组织实施,突出建设重点。(五)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的原则。政府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发挥引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广泛开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生态文化教育,鼓励支持民间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各项活动。三、创建目标实现循环经济发展、生态功能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创建目标,2020年末约束性指标全部达标,参考性指标70%以上达标并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四、具体工作任务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共分6个领域37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21项,参考性指标16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指标,需巩固提高和重点突破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一)优化空间格局1、贯彻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发挥环境空间分区分级管控的基础作用,科学划分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和区域,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并落实用途管制措施。2、抓好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切实提高生态用地面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所占比例,维持好区域生态平衡和持续发展。3、强化对土地利用、资源开发、工农业发展等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二)资源节约利用1、发展绿色低碳工业。实行更为严格的技术和环保准入,严格能耗和排污总量控制,限期淘汰高能耗工艺和设备,强化企业节能降耗改造和达标排放,引导现有规模工业逐步改造为低消耗、可循环、少排放、“零污染”的生态型工业。2020年单位GDP能耗平均降低率达到3.0%以上。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强化工业和用水大户取水许可管理,到2020年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80立方米/万元,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50万元/亩。2、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推广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着力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气化岚皋气化率达到75%以上。3、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安装建筑中水使用设施。(三)发展循环产业1、进一步发展有机绿色生态农业,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实施高效种植业发展工程,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