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秋冬会战”专项行动不断深化,切实落实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副省长讲话要求,根据市燃气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安排和市局《市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冬春季暨“元旦、春节”期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部署,切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的放矢的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相关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进展理念,坚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引领,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坚守安全底线,坚持宁防十次空、不放一次松,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盯紧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工作重点加强监管检查,全力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整治任务 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 三、检查内容 1、核查充装许可信息,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在充装许可范围内充装; 2、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是否办理自有产权气瓶登记,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 3、检查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附件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有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4、检查充装人员是否在充装前、后对气瓶进行严格检查并法律规范登记充装记录; 5、要求充装企业对自有产权气瓶贴上标签标记或可以辨别的漆色,禁止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 6、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等; 7、查处超范围充装,非法充装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报废气瓶、经修理或翻新后的报废气瓶、违法生产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等违法行为。 四、责任分工 所负责的企业有 1、液化气站、2、县江沿液化气站 3、县液氧站。所负责的企业 1、县洪源液化气站 2、县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各基层所要严格根据此次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督促整改、纠正问题隐患,对发现拒不整改以及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及时移交给综合执法大队依法严厉查处。 五、时间步骤 整治从 2024 年 1 月 12 日开始到 2024 年 2 月 30 日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整治责任 县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综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