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全年重点工作督查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的推动落实,确保相关事项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就做好《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工作的落实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进展目标的重要保障,是实践科学进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效益。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添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内部分工,制定具体方案,确保任务顺利完成。相关事项的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全面协调,协办单位要主动协作,通力协作,准时向主办单位报送工作进展状况,保证相关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 二、健全办理体系,强化工作措施 为加强对督查事项的推动,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前期已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商量制定了《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督办事项准备进度支配表》,对每项督查事项逐一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工作准备。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督查考核机制,完善三级目标推动体系,逐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直接责任人,系统把握和实时监控相关事项进展状况;要对比工作内容和准备进度要求,制定具体可行的推动措施,坚持早部署、早动手,尽快完成调查摸底、实地调研等前期预备工作,加快推动进度。对推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准时稳妥予以解决,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定期督促调度,严格状况报送 实施办理状况季报制度,各相关事项主办单位要分别于 4 月 3 日、7 月 3 日、10 月 3 日和 12 月 31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所承办事项上一季度的进展状况进行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阅同意后,报送市政府政务督查室督查科,同时从金宏网发送。反馈状况要全面具体,真实精确,言简意赅,突出指标化和形象化。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将进一步强化督查推动体系,通过提前下发督办单、超期下发催办单、深化实地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依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准备进度支配,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状况进行适时通报,对落实不力、敷衍应付、不按时报送办理状况的依据目标绩效考核相关规定予以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