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干部培育方案 年轻干部培育方案 为仔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区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年轻干部培育选拔,着力改善全区科级领导班子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养,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育选拔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4〕37 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育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发〔2024〕17 号)和市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制定汉滨区优秀年轻干部培育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大力培育选拔年轻干部,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战略任务,关乎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关乎改革进展稳定长远大局
区委着眼全区领导班子长远建设,决定通过大力推动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培育选拔工作,着力掌握一批重点培育对象进行跟踪管理,建强党政干部后备力量;大力选拔一批满足于近期工作需要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科级领导班子,打通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通道,加强和改善全区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生机活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养,激发广阔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为建设漂亮富裕和谐新汉滨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保证
二、 选拔名额 本次拟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 10 名,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 50 名
三、 程序步骤 1
党委(党组)推举
由各镇办和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根据好干部标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要求,经党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择优向区委组织部推举优秀年轻干部人选
具体资格为:(1)第一学历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对获得中省市区表彰奖励的,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基础上,第一学历可适当放宽(获得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或省市有关工作部门表彰奖励的,第一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获得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及国家部委表彰的,第一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2)年龄在 32 周岁以下;(3)任科员或相当职务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