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城市管理大队开平执法大队关于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及时控制和化解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群体性信访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大队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群体性信访事件,是指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因各类主、客观原因所引起的 5 人(含 5 人)以上群体性信访事件,或 5 人以下上访,但来访者情绪明显不稳定,可能具有一定危害性和破坏性的事件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到党政机关及重要场所聚集、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群体性信访事件预防、预警、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大队意识、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
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群体性信访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等
2、权责明确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群体性信访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
具体处置过程中,在必须立即实行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人应视情况临机决断
3、快速反应
群体性信访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4、依法处置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处置,努力使群体性信访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法律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组织领导 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即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大队长任总指挥,分管大队长任指挥,下设劝导稳控组、接谈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机动组等五个工作组
四、工作职责 1、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群体性信访事件现场的组织决策,各工作组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劝导稳控组:督察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