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村级扶贫联络员制度 建立村级扶贫联络员制度第 1 篇 各镇街区扶贫办: 为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高效落实,不断提高各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质量,夯实精准帮扶的责任和质效,持续强化基层工作基础和信息化水平,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建立全市村级扶贫联络员制度,在具有扶贫任务的村中选拔确定一批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扶贫政策、熟练电脑操作、热情沟通服务的村干部,组建一支村扶贫联络员队伍,在镇街扶贫办的统一指导下,专门负责脱贫攻坚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和基础业务工作指导,全力以赴推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村级扶贫联络员 由各涉贫村驻村工作队队长负责,在村两委干部或村级“精准扶贫理事会”成员中确定 1 人为村级扶贫联络员
主要职责: 1
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及时将上级扶贫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传达到所在行政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和每一位帮扶责任人,确保扶贫任务和各项业务工作不走样、不打折扣地落实到基层
指导本村脱贫攻坚具体业务工作,及时上报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困难和建议,为上级精准业务指导、制定扶贫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负责扶贫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包括国办系统所需信息的采集指导、省办和市办系统的村级管理维护
指导本村做好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指导帮扶责任人做好户档资料的完善和帮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做好本村脱贫攻坚及帮扶单位到村工作动态和工作信息的报送
二、工作要求 1
提高站位,仔细履职
村级扶贫联络员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务必站在打赢打好全市脱贫攻坚战的大局,提高思想站位,找准工作定位
始终要把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工作特别是信息资料的上传下达和具体指导,作为提高帮扶质效、提升脱贫质量的基础保障,在市扶贫办的统一指导和各镇街村党组织带领下,牢记自己的光荣使命,仔细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