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程消防平安监视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建立工程消防平安监视管理工作协作机制文件精神,对县建立工程消防平安监视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立工程消防平安监视管理工作协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机构 组长: 成员:住房和城乡建立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视干部 联络人: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商量 解决建立工程消防平安监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组长沟通确定,联络人负责具体会议事项。 三、共享信息资源 经住房和城乡建立局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立工程,在工程取得审查和验收合格文书后,5 日内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将审批文书移交消防大队一份存档,确保消防救援大队能够随时查阅工程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资料,具体工作的开展由联络人具体实施,其他成员协作。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联络人负责对本事域新出台的涉及建立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政策、国家标准、地方性标准及其他标准性文件进展收集整理,准时通报相关成员。 五、明确监管职责 〔一〕住房和城乡建立局职责 一是负责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视。 二是将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立消防强制性标准纳入到年度勘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内容。 三是负责建立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视检查。 四是协作消防救援大队对建立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一是为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监视检查供应技术指导。 二是负责建立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三是负责将日常监视检查中觉察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筑工程通报住房和城乡建立局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