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律咨询的辩论技巧 律师法律咨询工作开始以后,便使得咨询工作进入了正题。这个过程不 需要过多的客套话,不需要过多的寒暄,更不需要兜圈子。切入正题之后, 便开门见山地就法律问题和相关问题展开了对话。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关于律师法律咨询的辩论技巧,欢迎借鉴参考。 当事人的谈话由于受情感、阅历等因素的影响,可能有遗漏、有 不详之处、有不实之处、有避而不谈之处甚至有虚拟之处、错误之处,此时的律师,就要求必须用心地去听、用心地去记、合乎时宜地插话和提问,话 锋细腻、明察端倪、旁敲侧击、洞烛先机,尽量详尽地掌握咨询者的个人情况、案情、事实、材料和证据,对自己以后作出业务推断和法律评断埋下伏 笔、打下基础。 咨询者来咨询以前,总是有两种矛盾交叉的心理。一方面,他们对律师 怀有特别期望,崇拜他们在法律业务方面的绝对权威,信任一定会从律师这里得到法律帮助,解决自己的法律问题;另一方面,又对他们有所担心,担 心自己不能遇到一位热情而又有耐心,学识渊博的律师,担心自己会遭到冷遇或提出的法律问题会被视之以非难,等等。所以,初到律师事务所时,一 般比较拘谨,带有观望的态度。律师应当热情接待咨询者,制造一种和谐的交往气氛,相互建立一种信任感,使咨询者的紧张心情松弛下来,由观望变 为信任,产生亲切和同意交往的心理。这是咨询工作能顺利进行并富有成效的重要保证。 一、聚精会神,适时插问 律师应注意倾听那些在业务中能够提供第一手资料的咨询者的话,应当在他讲话之前给以指导,而不是在他讲述的过程中打断他。因为对于咨询者来说,这种做法会打乱当事人的叙述次序;当咨询者从自己的叙述次序中被 拖出来去回答律师的提问时,他就不得不停下来回忆,这样反而会把叙述时间拖得比让他按自己的思路讲更长。 咨询者可能会重复自己的话,不要制止他,让他完全倾吐出他欲说的东西。咨询者的讲话可能是滔滔不绝的雄辩,也可能是对对方的当事人的诽谤或侮辱,律师应当听完他的全部叙述,因为律师不应当漏过其中的任何事实。 当然,从咨询者的话中提取事实,必须删去许多无关的叙述。与其冒遗漏掉关键性事实的风险,倒不如多听一会儿咨询者多余的叙述。所以,当咨询者在叙述时,不要打断他,把自己的问题保留到他停顿的时候再提。 二、以柔克刚,通俗易懂 法律解答不是法律研讨,必须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使咨询者易懂易记,知道其意思是什么。当然,通俗并不是等于庸俗,例如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