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根据 XX 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注重传承性、引导性、激励性的考核原则,力求推荐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公开、准确,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就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结合上级文件学校做出如下规定:1、本科及受聘年限要求: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 4 年以上;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年以上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 5年以上
小教转评人员须延期一年申报
2、“四统一”要求:凡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坚持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达到四个统一
(如不统一需单独咨询)3、年龄限制要求:41 周岁及以下的报正高级、36 周岁及以下的报高级、31 周岁及以下的报一级的同志需单独咨询
4、资格证书要求:应具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1996 年及以前的资格证书,学段为本级及以上学段,学科不限)资格证书等级:高可报低,但低不可报高
5、计算机证书要求:应具有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
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可免考
6、继续教育要求:公需科目:高级、一级都要完成 72 学时(XX 继续教育平台)专业培训:按照(X 教规 XX1 号文)
在各级各类寒暑假培训中,迟到、早退5 次者或无故缺席 3 次者或请假达 4 次者,学校认定其继续教育为不合格
7、教育工作要求: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视为符合职称评审中关于担任学校管理工作的要求条件:(1)任现职以来担任校中层及其以上管理工作达两年的;(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达两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及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先进班主任或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报高级必须获得校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