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范文 户籍制度范文 1 到 2024 年实现 1 亿人在城镇落户是新型城镇化重要目标。目前来看,这一任务有望提前完成。 试行以常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公安部新闻中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中国警方在线”发布的新闻稿显示,公安部 2 月 21 日召开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在会上讲话时表示,要全面深化以户籍制度为重点的治安管理改革,加快建立新型户籍制度。除落户超大、特大城市和跨省迁移户口实行审批制外,积极探究试行以常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孙力军说,要加快完善户口迁移政策。根据“自愿、分类、有序”原则,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开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尤其是要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统筹普通劳动者落户和各类人才落户,争取提前完成 1 亿人进城落户的任务。要结合实施区域协调进展战略,探究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努力实现城市群户籍政策的一体化调整。要探究实行农业转移人口“宜城则城、宜乡则乡、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为改善农村人口结构、促进城乡融合进展制造有利条件。 孙力军表示,要加快建立新型户籍制度。要在仔细总结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除落户超大、特大城市和跨省迁移户口实行审批制外,积极探究试行以常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这个会议蕴含着很多重要的信息。其中,相比审批制,实行以常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是一个重大变化。这里面的一个前提是除落户超大、特大城市和跨省迁移户口实行审批制外,也就是说,未来广阔中小城市包括不少二线城市落户将变得十分简单。 那么先来说说什么是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根据 2024 年11 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 100 万以上 500 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 300 万以上500 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 万以上 300 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 500 万以上 1000 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 1000 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需要说明的是城区人口的概念。根据“通知”,城区是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而市辖区内的农村地带,并不计入城区范畴。 也就说,市辖区人口并不等于城区人口。比如合肥去年 4个市辖区人口 394 万,但并不等于合肥城区人口有 394 万。武汉市辖区人口达到了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