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合同锦集 5 篇 房屋抵押合同锦集 5 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添的社会,许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房屋抵押合同 5 篇,欢迎大家共享。 房屋抵押合同 篇 1 抵押权人名称〔以下称甲方〕: 抵押人名称〔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与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屋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房屋抵押给甲方,作为偿还主合同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当法律责任。抵押物具体状况见本合同所附房屋全部权证。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屋共作价*** 〔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实际抵押额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乙方应与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当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修理、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削减,应由乙方承当责任,乙方应在十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乙方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甲方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甲方;乙方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全部权的,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当责任。 第八条乙方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甲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商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乙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甲方可以代替乙方投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当,保险权益属甲方。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削减,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出现以下状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房屋: 1、主合同商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