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评审部门职责和岗位设置一、部门职责1、负责对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资料及报告进行审查,出具审查结论;2、负责对授信类业务或委托贷款业务进行审查,出具审查结论
3、根据授权负责客户信用等级核定、并开展授信;4、负责对授信类业务或委托贷款业务进行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5、负责对权限外的授信业务资料进行整理并提交授信管理委员会审议;6、负责全辖各类贷款审查、审批工作;7、对基层行超授权和企业业务部、个人业务部提交的各类贷款业务调查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信贷事项的可行性进行合规和风险审查、评估、测定与报告;8、负责承担总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和信贷审批小组的日常工作;9、负责对基层行和企业业务部、个人业务部超授权范围的信贷审批业务的提交和办理;10、负责全辖信贷风险提示、重大突发信贷事件的预警和应对方案的制定工作;11、负责向业务发起机构制作及下发批复意见书;12、负责履行授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3、拟订、调整、完善本部门人员岗位职责,报批后组织实施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设置授信评审部门设置经理岗、审批岗、审查岗(可设多个)综合岗
三、岗位职责1、经理岗职责(1)主持授信评审部日常工作;(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工作部署、规章制度;(3)关注现行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了解掌握国家经济、产业政策,为本行制订信贷工作指导意见提供参考意见
(4)拟订信用项目审查、审批标准、信用业务风险审查、审批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5)对审查、审批项目中反映的业务创新、市场重大变化及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并提出相应意见; (6)对担保项目的整体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对被担保项目风险状况进行评估;(7)全面负责授信评审部的各项日常事务处理及贷款审查委员会和审批小组的常务工作,无特别原因,每周二、四负责组织召开贷审会会议,并确保工作记录齐全、完整、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