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挖苦学生,学生被迫辍学【案情】某校初二(3)班的班主任齐老师讲课很仔细,但为人却十分傲慢,对学生更是不客气,讽刺、挖苦学生是常事
该班一女生徐莲平常学习很刻苦,但脑子反应比较慢
一次,她被齐老师提问,未能回答上来,齐老师当场就是一顿讽刺:“哼,象你这样的还想上大学我看你就能上家里蹲大学,修理地球系,拉锄钩子专业……”
惹得全班哄堂大笑,而徐莲却抬不起头来
一时间,齐老师的话被同学们竞相传开了,徐莲成了众人的笑柄,她丧失了继续学习的信心,回到家又哭又闹,死活也不肯再去上学了
一周后,徐莲退学了,而齐老师却在班上公开讲:“她早就该回家,再学也是白废
”试依法对本案进行分析
本案所涉及到的法律主题关系是老师、学生和学校
齐老师的言行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徐莲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
(1)老师法中明确规定
老师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关怀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
而齐老师则缺乏老师应有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观念未能履行老师应该关怀爱护学生的义务
给徐莲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2)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此,齐老师不应该阻碍徐莲的接受教育权利
不得因其学习有困难而进行讽刺挖苦,迫使其及早辍学,从而剥夺他的受教育权
(3)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关怀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困难的学生,应该耐心教育帮助不得卑视,老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而齐老师的言行显然是对徐莲的卑视和人格侮辱,侵犯了他的人身权
齐老师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向徐莲赔礼道歉,并劝其返校复学
而学校对老师管理不善,未能及时发现制止齐老师的行为
对本案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为此学校要对齐老师进行批判教育,责令纠正错误并向徐莲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