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主任安全责任书 教科研主任安全责任书 一、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二、教科研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三、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组织师生开展教科研活动时,要注意活动安全保障。假如要进行室外活动,要报请主管副校长审批。活动要有计划,有安全保障方案,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3、不得从事有危险性的讨论活动。做好各学科的教学科研活动的安全检查,督促检查老师组织的室外教学活动安全状况,实行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做好记录,有隐患及时上报学校。负责及时处理在活动过程中师生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发现学生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活动时,应当及时告诫、制止。 4、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制度,积极法律规范和引导老师在教科研工作和论文创作中紧紧围绕自己的教学展开,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现象发生。 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教科研 主任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学校盖章) 校 长(签字): 教科研主任(签字):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