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三个维度 新时期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的三个维度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新时代我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和重大制度安排,涉及范围之广、职能调整之深刻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会议明确提出,深化推动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进展,深化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大进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行政审批事项的大幅削减,市场准入门槛的不断降低,需进一步加快市场监管体系改革,明晰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机制进而实现统一高效监管
近期,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成立,进一步集中监管职能,统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有效实现了市场全流程监管,有力化解了监管职能交叉重叠、权限边界模糊等既有问题,转变了过去市场监管所呈现的“碎片化”样态,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的层面和级别
新时期进一步构建严密有序、互为支撑的 市场监管体系,要在监管方式、监管程序和监管能力建设三个维度上着力加以推动
整合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动国家管理向国家治理的根本性变革,意味着更加注重政府与非政府主体之间的互动,要求政府提供更灵活、更多样、更智能的监管方式
当前社会分工、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相互叠加并快速进展,也对传统市场监管形成巨大冲击
不同的监管方式在达成监管目标的效率性上存在较大差异,在这种态势下,假如仅仅运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传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