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道路救援应急预案通用 3 篇道路救援应急预案 1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紧急救援能力,减少事故损失,避开事故升级,确保事故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置
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实际,特修订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较大及以上道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行业管理部门为成员
二、本预案运用于县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较大及以上行车事故和发生在外地属县道路运输企业的较大及以上行车事故,即: (一)一次死亡(失踪)3 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死亡重伤 10 人及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三)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四)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运输翻车或泄漏的运输事故; (六)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造成较大影响易引发其它事端的,或其它需要及时上报的重要情况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发生以上所列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或运管所应立即报告我局及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道路运输机构及有关部门
(二)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交通局报告
并应尽快了解详情,及时作补报或续报
(三)发生事故后,在死亡(失踪)人数不明的情况下,一律按以上报告制度报告,待事故伤亡人数确认后再补报或续报
四、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统一使用交通部《省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以下简称《快报》),根据事故报告程序,由事故报告单位负责填写,报告的具体内容严格根据《快报》解释说明进行仔细填写
五、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 (一)应急救援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和有关部门,需要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武警、驻军等救援的要迅速与其联系,发出救援请求
(二)事故处理 1、特大事故发生的单位领导、运管所和县局主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