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平安环保管理制度第一条
平安工作必须遵循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实验室主任对本实验室平安环保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实验室设立一位兼职平安员协助主任做好本实验室环保工作,并建立平安责任的网络管理,明确分工管理范围与职责,如:高压电,油料、煤气、压力容器等
仪器室和存放易燃物品场所,严禁烟火,上述场所因特别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向校消防科平安办申报批准前方可开工,同时应实行可靠平安措施,以防万一
新进实验室人员〔包括外来实习,协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先进行平安教育,注意平安操作规程,学生进行实验应有指导老师进行平安教育
电气设备或线路设施不准乱拉电线,各种移动电源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保证绝缘良好
经许可使用的空调器、电加热器必须办理平安使用手续,不得自行安装
实验室要加强用电及其计量管理
实验室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拿取的位置
周围不准堆放物件,严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消防器材应按学校规定定期检查与更换
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噪声,对“三废〞和噪声必须积极仔细治理和妥善处理、不准污染校内外环境
发生平安事故应积极实行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假设发生重大事故,应实行有效应急措施,同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书面上报,上报时不准隐瞒事故真相,仔细处理
振动、冲击、噪声国家重点实验室〔220〕仪器设备管理、借用及损坏、丧失赔偿制度1、本实验室人员借用仪器须验收登记;讨论生借用仪器前要先列出清单,指导老师签字并共同承当费用及赔偿责任;校内单位出具借条借用仪器,经主任同意;校外单位携带介绍信,经主任同意并向实验室处备案
2、本实验室仪器借用实行收费制
收费标准根据仪器设备的价格、使用率及预期使用年限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