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2024 年 4 月修订〕一、总那么1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校实现培育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育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讨论根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养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表达,是培育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在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中,应注意以下能力的训练:〔1〕调查讨论的能力;〔2〕检索中外文献资料并进行阅读归纳提炼的能力;〔3〕进行方案论证、分析比拟的能力;〔4〕设计、计算和绘图能力;〔5〕实验、讨论、实际动手能力;〔6〕计算机应用能力;〔7〕外文阅读和应用能力;〔8〕撰写论文、实验报告、技术总结和口头表达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时间:本科生一般不少于 15 周,专科生一般不少于 10 周
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毕业设计〔论文〕前安排2~3 周的毕业实习
组织领导:学校在主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该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提出指导性意见
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具体负责
各学院由分管教学院长负责该项工作
由系〔专业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
各学院根据相应专业特点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在本条例根底上制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那么〞和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
大纲中应根据本专业的培育目标和学科特点,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要求、根本教学内容及教学安排
并根据专业特点设定毕业设计〔论文〕完成量的要求
本条例及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那么〞、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性教学文件
二、指导老师1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应由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有指导经验的本专业老师担任
每位老师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