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社会保障扶贫自评报告 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2024 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州、县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对2024 年社会保障扶贫工作进行了自评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继续对民政、扶贫部门共同复核认定的建档立卡中的低保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农村低保按每季度初月 15 日前发放 2024 年 1-6 月农村低保根据一类 180 每人每月发放,二类 150 元每人每月发放
从 2024 年 7月起我县农村低保按三类发放,一类每人每月 300 元,二类每人每月 223 元,三类每人每月 190 元,现有农村低保对象 5030 户 16415人,其中低保兜底 2852 户 10898 名
资金使用情况:全年已兑现万元,其中低保兜底资金兑现万元,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按季度或按月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组织实施
重度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 80 元发放,重度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 50元发放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根据每人每月 90 元的标准发放
资金使用情况: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根据每人每月 100 元的标准发放
2024 年向 1084 名困难残疾人对象兑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万元; 向 16121 名重度残疾人兑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万元
(三)对全州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州户籍残疾人中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按政策核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每个对象的发放标准,以国家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准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具体事项的通知》组织实施
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标准以国家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