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年终工作总结集合五篇民政年终工作总结 篇 1 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市民政局的支持帮助下,根据县委、政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以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作为总抓手,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仔细做好了民政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推动了全县民政工作又好又快进展,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进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xxxx 年主要工作成绩 1、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是为进一步推动城乡低保工作管理法律规范化、操作程序化,我们强力推行“三级民委”工作机制和长期公示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真正地做到了应保尽保。今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人均每月 160 元提高到 180 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人均每月 72 元提高到 87 元;一年来,累计为全县 167990 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万元;为 52317 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万元。二是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再次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 2400 元调整为 2520 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 1320 元调整为 1500 元。同时,我局全额资助全县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一年来,共资助全县五保对象 4016 人,资助五保户参合资金共计万元,发放五保供养资金万元,23393 人次。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全市率先实行同步结算,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医疗难问题,一年来,累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救助 3216 人次。 2、优抚安置及军休工作稳步推动。一是今年我县全面提高了全县优抚对象在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截至目前,为190 余名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 10 万多元。二是为进一步缓解 60 周岁以上烈士子女的实际困难,依据民发[ xxxx]27 号、民办发[xxxx]3 号文件和省市有关通知精神,我局仔细完成了 428 名烈士子女身份的核查认定、统计上报及数据录入工作。三是根据民发〔XX〕110 号文件精神,从 XX 年 8 月 1 日起,为符合条件的 2332 名60 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四是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今年资助优抚对象参合参保资金合计万元。五是“八一”前,为全县 374 名农村义务兵和 129 名城镇义务兵发放优待金3436206 元。六是对 132 名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使他们提高了自身素养,增强了就业能力。向 74 名待安置期间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