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根据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4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楚;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2 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3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4 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5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6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7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8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9 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10 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12 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13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法律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