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体会(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体会 理念是指“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普遍类型。”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治本质及其规律的理性认识与整体把握而形成的一系列理性的基本观念,是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对法律价值的解读而形成的一种认知模式。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亮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进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严格公正长效机制。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努力探究使广阔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眼长远,把建立先进长效机制作为党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治本之道来抓,这是我们党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一个新进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新时期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法思想政治工作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注重制度和机制建设,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能够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机制创新与制度建设并举,努力构建符合政法机关特色和实际的防治司法腐败体系。要把执法法律规范化建设与处理涉法涉诉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队伍的公正执法能力,全面推动政法部门的执法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