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 HSE 职责实施参考计划前言 hse 治理体系的组织、监视者是各级职能部门,在推行 hse 治理体系中,落实各级职能部门的治理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治理监视作用,关于 hse 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实现持续改良的目的,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平安、环境与健康(hse)治理体系》、《油田企业平安、环境与健康(hse)治理标准》、《炼油化工企业平安、环境与健康(hse)治理标准》、《销售企业平安、环境与健康(hse)治理标准》和《施工企业平安、环境与健康(hse)治理标准》的原则与要求,制定出《职能部门 hse 职责施行打算编制指南》,以指导各级职能部门落实 hse 职责,编制 hse 施行打算
本标准规定了职能部门编制hse施行打算的一般原则,在实际编制过程中可依照详细情况进展适当调整
依照本指南编制的部门 hse 施行打算能够独立成篇,也能够在部门总体工作打算中表达,但要满足q/shs0001
1 标准、企业 hse 标准和本指南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平安环保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平安工程讨论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齐李正钰李俊荣何怀明牟善军辛平杨春笋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hse 职责施行打算编制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直属企业和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各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可参照执行
2 援用标准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援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讨论使用以下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shs0001
1-XX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平安、环境与健康(hse)治理体系 q/shs0001
2-XX 油田企业平安、环境与健康(hse)治理标准 q/shs0001
3-XX 炼油化工企业平安、环境与健康(hse)治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