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计划生育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全面提高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导向作用,实现全街道人口计生工作争先进位。根据省、市、区人口计生工作评估要求,结合我街道计生工作实际,依据“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动态监测、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坚持月考核、季兑现与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主要内容 〔一〕常住人口服务管理; 〔二〕流淌人口服务管理; 〔三〕关爱女孩、性别比整治工作; 〔四〕主要工作效果和工作质量; 〔五〕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利益导向政策落实、人口文化阵地建设; 〔六〕基础工作〔村为主机制、诚信计生、协会活动等〕; 〔七〕重点工作。 二、考核具体指标及权重 街道综合考评权重 100 分:其中第一、三季度考核各占 15 分,每个季度的考核值取本季度的月考核平均值及本季度相关重点工作指标相结合,半年、年终考核各占 20 分,“村为主”及重点工作推动活动10 分,主要指标考核占 20 分。以上考核成果分别依据 100 分制计算,全年按综合考核权重计入总分。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40 分〕: 〔1〕政策外出生〔二孩每例扣 10 分,多孩每例扣 15 分〕。 〔2〕综合节育率〔每低于一个点扣 0.5 分〕 〔3〕统计精确率,以期内出生为限〔一孩漏报每例扣 2 分,二孩漏报每例扣 3 分,多孩漏报每例扣 5 分〕。 〔二〕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30 分〕: 〔1〕孕情觉察 15 分〔一孩无孕情觉察每例扣 2 分;政策内出生二〔多〕孩非早孕觉察每例扣 3 分,5 个月以上觉察孕情每例扣 5 分,7个月以上觉察孕情每例扣 7 分,未觉察孕情的每例扣 8 分〕; 〔2〕二(多)孩性别比 8 分,低于 120 不扣分,每高出 20 个点扣 1分; 〔3〕政策内孕情消逝 7 分〔二多孩无病历且不能确认为“两非”案件的,每例扣 5 分〕。 〔三〕基础工作〔30 分〕: 〔1〕常住人口建档及统计精确状况 4 分〔漏档每例扣 1 分,信息每错一处扣 0.2 分〕; 〔2〕流淌人口建档及统计精确状况 3 分〔漏档每例扣 1 分,信息每错一处扣 0.2 分〕; 〔3〕三项制度 2 分〔资金未发放到位的每例扣 1 分〕; 〔4〕社会抚养费征收 4 分〔一孩未征收每例扣 2 分,二多孩征收缺乏 40%的每例扣 2 分,未征收的每例扣 3 分〕; 〔5〕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 2 分〔未发放到位每例扣 1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