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内部监督的通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每年重点检查面不低于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 30%,原则上三年轮查一遍”的要求,法规会计和监督股 2024 年计划对采管股、经企股、综合股、国库股4 个股室(中心)进行检查
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促进财政部门完善内控机制、法律规范权力运行、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绩效,组织实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分股室(中心)自查和法监股检查两个阶段: (一)股室(中心)自查阶段:从 2024 年 2 月 25 日至 3 月 6 日为自查阶段,各被查股室(中心)要按方案要求仔细进行自查,将自查报告于 3 月 6 日前报法监股(电子版、书面各一份,内容包含股室(中心)内控制度建设及股室(中心)管理职能所涉及情况)
(二)法监股检查阶段:2024 年 3 月 9 日至 3 月 20 日为检查阶段
法监股将对 4 个被查股室(中心)进行检查
时间安排:3 月9 日—11 日采管股,3 月 12 日—13 日经企股,3 月 16 日—3 月 18 日综合股,3 月 19 日—20 日国库股(可根据各股室(中心)工作实际适当进行调整,节假日顺延)
三、监督检查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检查的目标任务
对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了解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权力运行流程,岗位设置是否做到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重大事项是否经过集体决策,促进各机构进一步法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二)对检查组的具体要求
检查组要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令第58 号和《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实施检查,做到事实清楚,数据无误,以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