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收、拨款管理业务流程一、业务目标1经营目标保证资金安全和运行畅通。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满足股份公司经营和投资活动的合理需求。2财务目标保证货币资金的真实、准确、完整。3合规目标符合国家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以及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二、业务风险1经营风险资金未及时安全上收或拨付,导致资金周转不畅。资金冗余或短缺。2财务风险货币资金收、拨金额计算错误,货币资金误入账户,造成账实不符。3合规风险违反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受到处罚。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1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上收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应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账户暂行管理办法》(简称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将所有收入资金(付款退回除外)及时存入收入户或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开设的账户。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应根据股份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资金集中管理合作协议》规定,授权银行机构按《资金集中管理合作协议》要求于每日定点将收入户资金向指定的总部账户汇划。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资金集中管理合作协议》的附件 3、附件4、附件 5 报财务部备案。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按规定将财务公司账户当天的存款余额主动汇划到总部在财务公司账户。2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用款下拨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财务部核定的月度资金预算,制定次日用款计划,经总会计师或其授权人员审核后按时上报财务部。 财务部相关人员按规定对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用款计划进行审核,制作付款建议或付款通知单,报财务部主任或其授权人员审批后办理下拨资金业务。3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清算 财务部相关人员每月根据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投资计划完成数、利润指标、在当地银行发生的长期借款、资产处置等数据,编制月度资金清算单据报财务部主任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进行清算。 财务部相关人员根据其他部门提供的文件资料或相关规定,制作所得税清算、土地租金清算、石油特别收益金清算等业务单据,报财务部主任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清算。4 控股子公司资金收款 财务部相关人员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股利分派方案上收分红资金,按规定制作土地租金、石油特别收益金等代收款项单据,经财务部主任批准后收款。 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告的股利分派方案或财务部通知,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按时将款项支付到财务部指定的银行账户。5 对外付款 股份公司总部非常常性拨付款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付款签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