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进展的重要支撑,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
根据省进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苏发改农经发〔2024〕807 号)和市进展改革委、财政局《淮安市关于深化 农 村 公 共 基 础 设 施 管 护 体 制 改 革 实 施 细 则 》 ( 淮 发 改 办〔2024〕60 号),我县被确定为省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进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动城乡融合进展为目标,在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改革创新管护机制,构建适应经济社会进展阶段、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建设,切实增强广阔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进展机制,实现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舞社会各类主体参加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明确主体、落实责任
按产权归属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资金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主体、保障管护经费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进展水平和不同类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特点,科学制定管护标准和法律规范,合理选择管护模式,有序推动管护体制改革
建管并重、协同推动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一谋划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建立健全有利于长期发挥效益的体制机制
到 2024 年 6 月底,完成全县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