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2018年第2期(总第285期)财政地税系统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已于2016年12月底全面完成,为探索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新模式,有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财政局成立了重点课题调研组,成员单位既有行政单位,又有事业单位;既有财口单位,又有税口单位;既有市区单位,又有远郊单位,做到了单位性质、专业类别、距离远近全覆盖。课题组在天津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指导下,以2015年1月至8月、2016年1月至8月和2017年1月至8月为时间段,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和集中研讨等形式,分析研究,归纳总结,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提供有益借鉴。一、公务用车基本情况按照《天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始终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市财政局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先后完成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有效降低公务用车成本,积极推进了节约型、廉洁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1.行政单位改革情况2015年8月,财政地税系统按照全市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直属32个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含市局机关)完成了公摘要:近年来,随着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推进,财政地税系统公车改革工作已圆满结束,保留的公务用车在日常使用管理上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公务出行效率。结合财税工作实际,针对公车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在使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总结,深刻剖析原因,积极探索问题解决方案,不断强化公车使用管理工作。关键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使用管理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255-(2018)02-0029-04关于公车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文/课题组Finance&Tax财税29天津经济2018年第2期(总第285期)务用车制度改革。一是车辆压减情况。改革前,公务车辆428辆。改革后,取消公务车辆279辆,保留公务车辆149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3辆,局级正职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5辆,执法执勤用车130辆),压减率65.2%。二是司勤人员压减情况。改革前,司勤人员255人。改革后,司勤人员转岗45人,解除合同85人,保留司勤人员125人,压减率50.9%。三是行政运行成本压减情况。改革前,2015年1至8月公车运行经费586.1万元。改革后,2016年1至8月公车运行经费234.28万元,同比下降60.1%。2.事业单位改革情况2016年12月底,财政地税系统按照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直属14个事业单位、协会完成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一是车辆压减情况。改革前,公务车辆47辆。改革后,取消公务车辆33辆,保留公务车辆14辆(均为核心业务用车),压减率70.2%。二是司勤人员压减情况。改革前,司勤人员16人。改革后,司勤人员转岗6人,解除合同4人,保留司勤人员6人,压减率62.5%。三是行政运行成本压减情况。改革前,2016年1至8月公车运行经费40.16万元。改革后,2017年1至8月公车运行经费16.33万元,同比下降59.4%。(二)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1.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完善制度管理体系,牢固树立“用制度管车”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公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结合不同时期公务用车管理实际,紧跟形势任务要求,先后3次修订完善《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印发财税系统《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警示,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公务用车刚性约束,取得较好效果。2.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地税系统公车改革后,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务用车分类和用途使用管理保留的公务用车。一是派车审批更加严格。公务出行用车必须填写《公务用车使用审批表》,注明用车部门、用车人数、用车起止时间、用车事由、派车地点,并报单位分管领导批准。二是管理台账更加翔实。明确要求各单位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账》,详细记录公务出行用车信息,实现公务用车全程痕迹化管理。三是车辆维保更加规范。严格实行公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