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拉日铁路指挥部三分部隧道进度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加强项目进度控制,早日完成局指挥部下达的施工任务,激发参建员工和劳务队的积极性,结合局指挥部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二条 为加强隧道工程进度考核工作,成立工程项目进度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高寿元副组长:芦荣组 员:史玲天、张鹏飞第三条 隧道进度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对各隧道口下达施工计划任务,并根据月施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第三章 考核内容第四条 考核内容为托布村一号隧道进口、托布村一号隧道出口、托布村二号隧道、卓玛隧道。第五条 对于各考核点根据完成计划任务各分项工程的比例,计算出各考核点的整体完成计划比例情况进行奖罚。第四章 考核结果与奖惩第六条 各隧道口根据项目部每月 25 日下达的次月施工计划任务进行施工,在次月 26 日根据各隧道的口完成比例进行考核。具体如下:1、每个考核点完成施工计划任务 100%,给予劳务队奖励25000 元;在超过 100%的基础上每超出 1%,给予劳务队多奖励 1000 元;2、每个考核点完成施工计划任务 85%以上~100%之间,给予劳务队奖励 15000 元; 3、每个考核点完成施工计划任务 75%以上~85%之间,对劳务队不奖不罚;4、每个考核点完成施工计划任务 75%以下,给予劳务队处罚15000 元。第七条 根据以上考核点完成情况,对主管隧道的工程部长、安质部长、各隧道口领工员、技术主管、带班由考核领导小组直接进行考核,完成项目部下达考核计划任务 100%以上,给予工程部长、安质部长奖励 2000 元/月,各隧道口领工员、技术主管、带班奖励 1500 元/月;对于完成任务在 85%以上~100%之间的,给予工程部长、安质部长奖励 1500 元/月,各隧道口领工员、技术主管、带班奖励 1000 元/月;考核奖金由项目部财务部直接发放,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对于当月完成施工考核任务的 75%以下,对主管隧道的工程部长、安质部长、各隧道口领工员、技术主管、带班进行处罚,给予工程部长、安质部长罚款 1500 元/月,各隧道口领工员、技术主管、带班罚款 1000元/月,罚款由个人以现金的方式直接交至项目部财务部,逾期不交,将从个人当月工资或劳务队计价中扣除。第五章 附 则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责任部门和隧道劳务队,本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并由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拉日铁路指挥部第三项目部二 0 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