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赔偿协议书 青苗赔偿协议书 XX 县 XXX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X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临时占用乙方的土地进行管道安装,经双方和谈特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占用乙方土地属于临时用地,当管道安装回填后将土地交还给乙方
二、共占地宽 5 米×长 15 米=75 平方米
三、经双方协商每平方米青苗费赔偿元,共计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四、乙方领到青苗费赔偿款后自行拆除地面附属物
五、协议签定之日起 30 天后甲方把土地交给乙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20xx 年七月九日 青苗赔偿协议书 甲方:河北九瑞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 乙方地址:XX 市(县)XX 镇(乡)XX 村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乙方村委会证明
现就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进行补偿
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村委会证明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并且有权领取属于乙方所有权或管辖范围内的青苗补偿款
二、在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乙方享有补偿权利的全部内容如下:以上青苗补偿款合计为(小写):XX 元(大写):人民币 XX 元 乙方签字:XX(盖章) 三、甲乙双方共同对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应当补偿的内容和情况进行核实并予以公示
假如公示之后无人对乙方的权利人身份、补偿的数量、补偿的金额、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的
权利、乙方领取补偿款的权利等事项提出异议
则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补偿金,自协议签订日起,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款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甲方施工
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项给乙方
四、协议实施后,地上所有物尽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进行处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已补偿的青苗等物及区域内的土地再次进行种植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