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河南省新郑市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法律规范合格标准
适用于工程的验收标准包括: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法律规范、规程等,以高者为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工程结束后,乙方应得工程款以甲方最终审计结算为准
其中:该合同价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住宿、质量工期、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有关政府部门验收通过、维护、移交、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施工风险、质量保修期保修、管理费和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例外情形是否适用:
例外情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即新郑市每季度发布的材料信息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合同价款支付工程完成至 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工程完成至 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 ;经审计决算完成审定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5%,质保期满后余款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