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调查研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部署要求,于2018年制定了《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时间—1—完成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用10年时间将全省农村全面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目标
近期,中共江门市委党校2019年中青一班第二调研组围绕“江门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及四市三区20多个调研点开展调研,形成此报告,以供参阅
一、基本情况(一)组织领导得到加强
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2—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和常务副组长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对照中央及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我市坚持以提升组织领导力为基础,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
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分别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市领导包干负责、推进落实,建立了“四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格局和重点任务市领导包干责任制,明确了镇(街)党政领导的“一线总指挥”责任以及人大、政协的监督责任
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会等会议,部署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多次—3—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
二是坚持顶层设计
制定出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