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诠释与思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指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在证券的发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证券主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与证券有关的会计信息而形成的一整套行为惯例和活动准则.“会计信息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的",即“会计报告对企业、政府和债权人的决策制定行为的影响”(zeff,1978)。会计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充分及时,披露的对象之间是否公平等问题受到 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试从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形成、进展的现实情况入手,运用相关经济理论进行诠释,并对我国现阶段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进行思考。 一、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形成、进展 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可以追溯到 15 世纪意大利的短期海外冒险合伙贸易,每次航海交易结束后,执行合伙人必须向投资合伙人披露相关账目并结算损益.合伙制企业的出现、盛行决定了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合伙制企业生成的会计信息首先必须合乎行业法律规范,否则不予认可,因此会计信息披露制度首先是会计行业的自律性法律规范.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进展,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逐渐分离,公司制企业出现.在契约关系约束下,会计信息由企业经营者生产并交付企业所有者使用。由于所有者数量有限,所有权相对比较集中,因此会计信息披露的对象也非常有限。17世纪,法国社会经济不景气,大量企业破产倒闭,引发债务风险空前爆发,企业倒闭所牵涉的债权人远比股权人广泛、因而法王路易十四签署了世界上第一个商业法典-—《商业大法》,国家开始以法律的形式介入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企业必须同时向债务人披露相关会计信息,从而在法律地位上确认了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责任——即会计的“报告责任"。 股份公司产生之后,股权所有者更为分散,而且随着交易复杂程度提高、会计信息生成的专业化水平提高,股权所有者了解会计信息、直接监督企业经营的成本进一步加大.1720 年,英国的“南海泡沫事件”(South Sea Bubble)引发英国股市全面崩盘,“泡沫法案”(Bubble Act of 1720)由此诞生,确立了会计信息公开披露的雏型。1844 年英国合股公司法(The Joint Stock Companies Act 1844)中关于“招股说明书"(Prospectus)的规定,首次确立了强制性信息披露原则(The Principle of Compulsory Disclosure).当今世界信息披露制度最完善、最成熟的立法在美国。它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最初源于 191...